关于2021年二级学院自主管理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1日     来源:教务处     查看:857

为落实学校强化校院二级管理的要求,充分调动学院参与本科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发教学活力,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改革成效,学校经研究决定2021年试行二级自主管理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推进本科教学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的总体思路,紧扣国家教育教学改革新趋势、人才培养新要求,突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聚焦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与教材、教学方法与手段、实践教学、师资队伍、教学管理、教学案例资源等环节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开展高质量的本科教学改革研究。

二、建设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工合作。学校统筹规划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重点研究方向、重点项目培育类型、学院项目经费分配方案;对项目建设的中期进度、结题情况进行抽查。二级学院负责具体建设项目的类型确定、立项审批、过程管理、检查验收、质量监督和经费资助等。

(二)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各学院在确定建设项目时,应结合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总体目标,根据实际工作的轻重缓急择优遴选,确定有利于教学改革、建设和发展,能够反映本单位教学发展重点和特色的项目立项建设。

(三)注重实效、严格管理。各学院要做好项目立项审批、质量监督、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经费分配、经费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价等管理;要建立项目动态准入和退出机制,将当前教学建设与改革需求纳入立项范围,对于进度缓慢的项目及时清理撤项。

三、经费分配

学校每年根据各学院当前入选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情况及其他举办专业数量,按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12万元/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5万元/项、其他专业2万元/项的标准划拨项目建设经费,已确定暂停招生的专业不划拨项目建设经费。下一年度项目建设经费将根据前一年建设成效动态调整。2021年,各学院分配的项目建设经费情况如下:

四、建设要求

1.学院根据教育部本科教育工作要点和学校近年来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规划,“十四五”期间应重点围绕加强一流本科专业、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推进专业内涵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开展项目建设。

2.学院根据专业建设发展需要,合理设置项目建设类型及各类项目建设数量。2021年各学院项目建设的重点为线上型、线下型、线上线下混合型、社会实践型等四种类型一流本科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规划教材等项目类型。原则上各学院建设的项目应覆盖以上全部类型。

3.每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1年必须立项建设线上型一流本科课程1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2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规划教材1部。其中线上型一流本科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在2021年12月31日前必须实施完成至少两个完整教学周期的运行。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后应在五年周期内持续建设。

4.原则上,建设内容相同或相似度较高的项目不予重复立项,同一年度同一位教师立项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十三五”期间已入选校级“金课”、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的老师在未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前,学院不能重复资助及占用任务指标。

五、过程管理

(一)立项审批

2021年6月30日前,各学院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总体目标,结合学院人才培养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年度项目申报、评审、建设方案,确定有利于教学改革、建设和发展,能够反映本单位教学发展重点和特色的项目规划立项。学院应制定公平、公正、公开立项遴选制度和严格的立项遴选标准,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遴选出对教学改革积极性高、能切实完成教学改革任务并取得明显成效的老师和项目予以资助,明确每个立项项目的建设周期。

2021年7月2日前,各学院将立项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备案为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教务处以学院报送的立项名单及资助标准为依据,将项目建设经费划拨到项目负责人的科研项目经费中,由项目负责人制定预算及签字使用。立项时划拨项目建设经费总额的一半。

(二)中期检查

学院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组织专家按建设任务书中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等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调整情况,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取得的成效,项目组织管理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中期检查合格的划拨剩余的一半项目建设经费,不合格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拨付后续经费。

(三)结题验收

1.项目结题由学校教务处和学院共同组织开展。

2.学院应在立项时明确各类型项目的结题要求,结题要求参照以下标准确立:


3.学院应在立项时明确项目验收方式,如:报送项目结题材料、建设总结报告、实地验收等。验收的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设目标和任务的实现情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以及经验分析、项目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

4.项目负责人按项目建设要求和验收方式,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学院按建设周期组织项目结题验收。

5.项目建设期内已通过省级及以上高级别项目立项的,可视为完成校级项目结题,免于提交项目结题材料。

6.未履行延期手续或超过最长研究时限仍不能按时结项的项目,学校中止或取消该项目,并追回已拨出的项目资助款项。被取消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参与各级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被取消项目的学院第二年的项目经费予以相应扣减。

7.学校根据学院项目建设任务制定、项目经费利用率、立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情况综合制定下一年度项目建设经费分配方案。

六、项目经费

各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项目建设经费总额,参照线上一流本科课程2万元/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万元/门、教材建设项目2万元/门的标准支持项目建设,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及其他教学改革项目按照5000-10000元/门、项的标准资助建设。线上课程教学视频拍摄、教材出版费用由教务处另行资助,可不占用项目建设经费。

实施学院自主管理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建设制度是学校激发学院参与本科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发教学活力,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改革成效的重要举措,各教学单位要充分重视,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和责任,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附件:

1.学院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提交模板)

2.学院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参考模板(课程思政类)

3.学院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参考模板(教材建设类)

4.学院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参考模板(一流课程建设类)

5.学院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参考模板(其他教学改革类)

6.国家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标准及指标体系

7.四川师范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建设方案

所有附件

四川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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