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第1学期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9日     来源:     查看:1529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落实教育部五位一体的评估制度,坚持立足于学校事业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学业发展,围绕提高质量的核心任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继续完善学校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尤其是课堂教学质量,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的若干意见》(校教字〔20163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本学期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层面

本学期学校将继续开展校级领导深入本科教学一线的四个一工作计划,同时根据《四川师范大学督导工作条例》(川师校〔201715号)以及学校教学督查工作总体安排,进一步组织校级教学督导开展听课评课、教学巡查等日常教学督导工作。

二、学院层面

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好院级教学督导工作、同行评价、中层干部听课、学生教学信息员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完善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学校已把上学期校级教学督导听课评价情况反馈给各教学单位,请各教学单位针对上学期校级教学督导评价反馈情况,结合上学期本院院级教学督导听课、同行评价、学生评价等情况,对上学期本单位教师授课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评价效果好的老师,要积极组织开展精彩一课等公开示范课展示,并推荐参加高级别的教师教学竞赛,充分发挥出传、帮、带的示范作用;对评价效果需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的,要认真分析原因,建立跟踪机制,并在《四川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手册》(见附件1)中做好情况记录,采取多种举措切实改进和提高该部分教师的教学质量。

2.开展院级教学督导工作。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四川师范大学督导工作条例》要求,切实落实院级教学督导制度,认真组织院级教学督导开展教学工作督查、听课评课、指导青年教师等工作。院级教学督导的听课、评课工作必须覆盖到本学期每一位承担理论课、实验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并如实填写《四川师范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2),学期末交学院教务办存档。

3.开展同行评价工作。学院教师同行评价原则上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应听其他同行教师授课3-5节,并认真如实填写教学质量评价表,学期末交学院教务办存档。学校鼓励各教研室依托学校精彩一课等平台,实施集体听课、评课和研课制度,通过集体听课、共同研讨等形式,结合同行评价活动的实施,组织开展主题教研活动,集体研究并解决本科教学尤其是各课程教学中面临的问题,交流相关教学经验,共同探索教学内容的更新机制和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机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中层干部随机听课。各教学单位在做好院级教学督导以及同行评教等工作的同时,安排学院中层干部积极深入课堂、实验室、实习基地等教学一线,采取随机检查教案、实验报告等教学资料,随机听课并听取学生意见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课堂教学秩序的监控,并将检查情况作为教师考核、奖惩与聘用的重要参考信息。各学院中层干部每学期至少6-8次深入教学一线进行随机听课,并做好听课记录,相关材料留存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5.实施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四川师范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研讨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的各类教学信息。各教学单位要明确学生教学信息反馈责任人,针对学生反馈的信息要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及时回复,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学院各项教学工作,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收集整理分析各类评价数据。为做好日常教学基本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各教学单位务必在本学期末最后一周内将本学期学院督导评价、中层干部听课情况、同行教师评价结果进行汇总,按要求整理后导入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评教栏,并提交纸质统计表原件(附件3、附件4、附件5)以及《四川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手册》复印件到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估中心,电子版发送至865140961@qq.com,联系电话:028-84760038。各教学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相关数据的填报工作,不得采用虚报、假报等错误手段,虚构教学评价信息。

三、实施保障

1.学校坚持推进质量评估工作重心不断下移,充分发挥学院学术委员会的研究、咨询、指导、决策等功能,充分发挥院级督导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通过学院自查、自评、自建,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原因、研讨解决对策,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明确整改时间表,切实提高学院在质量建设中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担当。

2.各教学单位要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在质量监控和建设过程中,不断健全质量保障的责任制度,明确责任、细化层次,持续巩固教学中心地位,引导和强化教职工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在质量建设中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

质量是高校的生命线,本科教学是学校最基础、最重要、最根本的工作。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

1.四川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手册

2.四川师范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3.四川师范大学院级教学督导听评课情况统计表(样表)

4.四川师范大学学院同行教师听评课情况统计表(样表)

5.四川师范大学学院中层干部听评课情况统计表(样表)

(以上附件请在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估中心网站下载:http://jxpg.sicnu.edu.cn

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估中心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手册

附件2:四川师范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附件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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