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6日     来源:     查看:1509

关于开展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的通知》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要求,为做好我校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内容

严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要求,采集学校基本信息及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具体采集内容参见《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附件1)。

二、任务职责

校内各单位根据《2016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采集任务分解表》(附件2)的任务分工,按照时间进程安排和工作要求组织相关数据的采集和填报工作。

三、时间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0月15日前):基础公共信息填报阶段,牵头负责基础信息的单位组织完成基础信息填报工作(具体表格性质见附件1)。

第二阶段(10月25日前):专项信息填报阶段,各单位根据数据采集要求完成具体数据的采集和核查工作。

第三阶段(11月5日前):各单位按照学校分配账号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中进行数据填报,单位负责人完成数据核查后提交学校审核;学校对各单位上报数据进行逐一核查和最终审定,并统一上报。

四、填报方式

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要求,结合我校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的实际情况,自2016年起,我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和填报的具体方式如下:

1.填报工作采用牵头部门责任制,各单位在数据采集完成并通过部门负责人审查后,直接登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http://udb.heec.edu.cn),使用学校分配的填报账号直接进行填报,经单位核查无误后,通过平台直接提交学校审核。

2.各牵头部门确定部门数据采集和填报负责人,具体负责填报本部门涉及的相关数据,9月30日前,报送《校内各单位填报人信息统计表》(附件5)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接收邮箱:csjwc@126.com),以便学校统一分配账号。

3.因“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部分项目的技术工作还在优化,待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最终确定后,学校另行通知填报部门具体的填报操作流程。

五、工作要求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数据采集与分析是国家加强对高校办学情况和人才培养质量常态监测的重要手段,我校2016年所采集数据将会作为201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填报工作,并遵守以下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数据采集和填报,指派专门工作人员认真分析指标内涵、采集指标数据,本单位数据采集完成后,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核查后,方可上报学校(各单位采集数据样表见附件3)。

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要求填报数据量大、信息具体,各单位在数据填报工程中要高度负责、认真核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数据采集完成后,应进行初步核查,核查方式参见《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校验公式》附件4),同时,对于相应数据要收集、整理相应的支撑材料备查。

3.各单位要严守工作纪律,在数据采集过程中和采集工作完成后,不得以任何形式随意向外界公布、透露有关数据。

4.“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所采集数据任务重、时间紧迫,涉及面广、数据关联性强,绝大部分数据需要多个单位协调完成,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认真组织,各协同单位坚持服从大局,紧密配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按时保质完成数据采集工作。

5.各单位要认真对照2015年数据采集情况,对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对照同类型、同性质兄弟院校的发展状态,对照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目标分析本单位所涉及数据,找准差距、明确思路、谋划对策,按照“以评促建”的工作思路,认真分析和解决所存在的问题,不断推进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六、其他事项

1.为方便数据采集,学校于2015年建立了“审核评估工作QQ群”(群号:496955966,请各单位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加入该群,方便工作联系和工作开展。

2.因相应数据表格需导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对表格格式和填报格式有严格要求,请各单位在使用导出的数据表格采集数据的过程中不要改变数据表格式,所填写格式应严格按照相应填表说明进行。

3.由于2016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指标和内涵发生了较大调整,在数据采集过程中如遇数据指标内涵或填报方式把握不准的情况,相关单位可与通过审核评估工作QQ群与教务处联系,由教务处统一向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咨询解答。

4.各单位应认真分析本单位所负责数据,如遇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不得擅自决定,应请示分管校领导或提交学校研究后确定。

特此通知。

 

附件:

1.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2.2016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采集任务分解表

3.2016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样表(分单位)

4.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校验公式

5.校内各单位填报人信息统计表

(附件请从学校主页或教务处网站下载)

 

 

附件.zip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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