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本科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09日     来源:     查看:2276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五维一体”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推动本科专业落实产出主线和评价机制底线要求,推动一线教师在教学实践工作中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切实解决质量评估“上热中温下冷”现象,根据《四川师范大学新时代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行动计划》(川师校〔2022〕13号)和《四川师范大学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川师评估〔2021〕2号)要求,在总结我校课程评估试点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审核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本科课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通过开展课程评估,发挥教师在课程质量评价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教师全员参与课程质量评估与教学质量改进,推进OBE理念在课程和教学中落地落实,切实解决教学质量“最后一公里”问题;引导专业建立面向产出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审核和持续改进机制推动校院两级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积极营造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

二、评估原则

    1.目标导向原则依据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中的定位,重点课程目标对专业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情况、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对课程目标的支撑情况、教学活动对课程目标的实现情况、考核评价对课程目标达成支撑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等方面开展课程评估。

    2.学生中心原则坚持通过课程评估,引导教师牢固树立“学生中心”的理念,严格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根本要求,引导教师实现“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的课堂教学转变,从“重知识传授” 向“重能力和素质”转变,加大过程考核比重,注重多元评价考核,积极开展以学生学习成果为导向的教学评价。

    3.持续改进原则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的评估理念,通过开展课程自评估,推进学院建立和完善面向产出的课程评估机制,促进授课教师不断增强质量意识,持续改进和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充分发挥课程在人才培养质量中主渠道作用。

    4.学院主体原则坚持学院是课程评估组织与实施的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专业负责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和授课教师职责,让课程质量相关利益方均参与到课程质量评价环节,不断健全和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监控机制。

三、评估范围

    本次开展课程评估对象是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开设并完成教学任务的所有课程

四、评估依据

    1.教育部关于课程建设方面的政策文件

    2.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课程标准等

    3.师范专业和工科专业对标教育部师范专业和工程教育认证专业相关制度办法、认证标准、认证状态保持监控等要求。

    4.学校出台的有关专业认证、课程评估、课程建设、课程考核等相关的制度文件、质量标准等。

五、评估程序

        课程评估以学生学习成效为导向,依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围绕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活动课程考核评价等方面开展评估,主要分以下个程序进行

        (成立课程评估工作小组

        学院组织成立课程评估工作小组,成员包括但不仅限于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院级督导、专业负责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教师代表等人员,负责组织开展课程评估工作,负责文件政策解读并组织教师开展课程评估相关学习研讨,负责监督和指导基层教学组织“说课程”活动有序开展,负责制定学院层面课程整改建设方案以及督促落实各项改进任务。

(二)开展教师自评

2022年9月30日之前,学院统筹安排,由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组织教师,完成课程评估报告的撰写,提交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教师对标专业人才方案中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开展课程评估,人才培养方案版本根据授课学生年级确定。一门课程有多名教师授课,则授课教师分别完成《四川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质量自评估报告(授课教师用)》附件1)一门课程只有一位教师授课,教师只需要填写《四川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质量评估总结报告(课程负责人用)》附件2)。

(三)开展基层教学组织“说课程”

1.2022年1030日之前学院组织基层教学组织开展“说课”专题教研活动活动计划在教务管理系统-基层教学组织”中填报。说课程”以课程(以课程编码为区分)为单位由授课教师依次在自评估基础上组织开展,重点围绕课程目标设计是否科学合理可衡量,能否有效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教学内容与方法、教学活动设计与实施能否有效支持课程目标的实现;课程考核内容方式与评价能否支撑课程目标的达成;课程考核结果能否证明课程目标达成等进行阐述,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组织现场集体研讨,提出意见和建议。

2.“说课程”环节后一周内,授课教师根据基层教学组织“说课程”现场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课程自评估报告明确改进计划和措施课程负责人原则上为课程大纲撰写人根据课程全体授课教师自评估报告,完成《四川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质量评估总结报告(课程负责人用)》的撰写(见附件2),并填写《四川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质量评估问题清单》(见附件3)。

(四)制定整改建设方案

20221115,学院课程评估工作小组通过审阅《四川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质量评估总结报告(课程负责人用)》《四川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质量评估问题清单》及调阅相关支撑材料,研判课程质量评估总结报告中的各类问题及提出的改进措施结合学院实际,定学院课程整改建设方案建议分专业制定,并提交学校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备案纸质盖章版送至质量评估科(桃李园1栋40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icnu_jxpg@126.com

(五)落实持续改进

学院根据整改建设方案,组织开展持续改进工作,并将改进情况作为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课程负责人、授课教师对照课程质量评估报告,明确改进思路和改进举措,在下一轮课程实施中落实改进,确保改进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1.基层教学组织负责组织课程教师(教学团队)具体开展课程自评估工作,明确工作要求,推进课程评估工作的有序开展。在教师开展课程自评估基础上,组织开展“说课程”专题教研活动,并组织教师进行研讨交流。因新冠疫情影响,无法组织线下活动,可以通过在线方式开展

2.学院应高度重视课程评估工作,尽快成立课程评估工作小组,制订课程评估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相关人员工作内容和责任,有序推进课程评估各环节工作;加强“说课”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强化整改建设目标,确保持续改进成效,逐步建立学院课程评估常态化工作机制。课程评估相关原始材料由学院教学办公室存档备查。

3.学校校级教学督导将对基层教学组织“说课活动进行监督与指导,遴选说课程活动开展好的基层教学组织在全校进行示范与推广

4.学校将对学院课程评估材料进行随机抽查,并在学院课程评估的基础上,组织校内外专家,继续开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审核评估。

课程评估是完善自我评估、构建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重要环节,是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课程评估工作,按照工作部署和要求,强化组织和管理,通过课程自评估促进专业及教师不断转变教育理念,改进课程教学方式方法,优化课程考核评价,“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推进课程建设与教学质量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联系人:周磊,联系电话:028-84769677

特此通知。

附件:

1.四川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质量自评估报告(授课教师用)

2.四川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质量评估总结报告(课程负责人用)

3.四川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质量评估问题清单

教务处

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

O二二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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