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高等教育正朝着普及化阶段昂首迈进。2017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超过45%[1]。高等教育的飞速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首要任务,质量是人才培养的生命线。其中本科教学评估作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制度保障。本文将系统梳理我国本科教学评估的发展脉络,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取得的成就,并进一步分析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挖掘改进的空间,以期推进我国本科教学评估的科学化、合理化,突显评估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作用,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一、我国本科教学评估发展历程
20世纪后半叶,欧美等发达国家不断强化高等教育评估等质量保障工作,以解决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下滑等问题。我国由于教学经费投入不足,高校领导和教师对教学工作的重视和投入不足,学生学习投入不足等,本科教学质量同样面临一系列问题。因此,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也逐步开始开展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各项教学评估研究和实践活动,希望通过本科教学评估来确保并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本文将我国本科教学评估的发展历程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1985—1990年)
我国本科教学评估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提出:“教育管理部门还要组织教育界、知识界和用人部门定期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估,对成绩卓著的学校给予荣誉和物质上的重点支持,办得不好的学校要整顿以至停办。”这标志着我国首次引入高校办学水平评估的思想,并进入了准备阶段。
1985年,原国家教委颁布了《关于开展高等工程教育评估研究和试点工作的通知》,在一些省市启动了高校办学水平、专业、课程等评估试点工作。就本科教学评估而言,期间主要进行了高等工程本科教育评估和高等学校内部教学评估两个方面的评估试点实践[2]。1988年出台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的意见》中指出,高等教育评估试点工作要在本科教育中开展。这个阶段的本科教学评估试点工作为接下来的正式立法和逐步推广做好了铺垫和准备。
(二)第二阶段:探索试点阶段(1990—2001年)
在第一阶段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原国家教委于1990年10月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关于高等教育评估的法规,即《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这是高等教育评估的一般规律同我国的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取得的成果,是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工作开始走向规范化的重要标志。《暂行规定》对高校教育评估的主要目的、基本任务、评估机构、评估程序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同时提出要开展“合格评估(鉴定)、办学水平评估和选优评估”三种基本形式的评估,并规定评估“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1993年出台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把开展高等教育评估作为进一步建立新的高等教育运行机制的重大措施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2]。1994年颁布了《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教育评估机构”“发挥社会各界参与教育决策和管理的作用”[3]。同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评估研究分会成立,推动了高等教育评估的研究和学术交流。同时,我国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评估进入以高校教学评估为主的经常化和正规化轨道。
之后几年,我国根据不同类型的学校及其特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政策文件,为大面积开展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提供法规依据[4]。例如,原国家教委于1995年颁布《首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实施办法》,1998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价的若干意见》;1999年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专家组工作指南》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价考察要点》。
1995年、1998年相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把评估制度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建设进入法制化轨道。《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指出:“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由其组织开展的评估”。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1994—2001年间,合格评估(1994年)、优秀评估(1996年)和随机性评估(1999年)等形式的评估在我国相继开展[5]。这一时期的本科教学评估经历了由开始时强调教学条件、注重真实和数据达标的阶段,转向强调教学目标性、注重教学效果,再到对目标合理性的探讨[6]。
在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上,合格评估包含领导投入、经费投入、师资队伍、教务管理、教学装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学风建设、课程测试、综合素质等11个一级指标。优秀评估也包含11个一级指标,延续了合格评估指标中5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师资队伍、教务管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实践教学,另外6项指标分别是教学指导思想与思路、教学条件、教学改革、学风与环境、教学效果、社会评价,这6项指标内容的改变突出了教学效果、办学特色以及教学改革、建设与创新的成果。随机性评估包含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管理、学风、教学效果等7个一级指标,外加一个特色项目。截至2000年底,共有171所新建本科院校参加了合格评估,16所重点院校参加了优秀评估[7];至2001年,有26所高校通过了随机性水平评估[4];到2002年,共有254所高校进行了这三种评估[8]。
这一时期的评估工作体现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取得的成绩主要有:比较深入地探讨了在我国开展高等教育评估的目的、特点、理论和方法,取得了初步共识;进行了广泛的多层次、多形式、多类型的高等教育评估实践活动,取得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建立了一支有一定水平的高等教育评估骨干队伍;改善了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促进了高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提高[2];促进了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的确立,师资队伍、实验实习基地、课程、专业、学风等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管理工作得到明显加强,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不断深化,教学质量有所提高[6]。
(三)第三阶段:水平评估(2002—2008年)
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快速增长,我国高等教育逐步由“精英教育”转向“大众化教育”,但由于转变时间短,转变速度快,一些高校过分注重规模扩大,而忽视了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背景下,新的评估制度呼之欲出。
2002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将合格评估、优秀评估和随机性水平评估三种方案合并为水平评估方案,并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该方案进行了修订[9]。2004年颁布了《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实行以五年为一周期的全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制度”。自此,本科教学评估被正式确立为一项教学基本制度[10]。同年,教育部发布《关于设立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的通知》,“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设立,主要职责是具体实施高校教学评估工作,以及开展高等教育评估研究和相关培训、对外交流等工作。2003年制订的“五年一轮”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制度的建立以及教育部评估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开始走向制度化和专业化的发展阶段,为全面推进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提供了有力保障。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为依据,水平评估坚持贯彻“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其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国家对高校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与指导”,同时“促进学校自觉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9]。在指标体系设计上,水平评估共包含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学风、教学效果等7个一级指标,外加一个特色项目。水平评估特别强调“三个符合度”,鼓励学校从实际出发,办出特色。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不同等级。评估结论的有效期设为5年。从教育部2003年全面启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到2008年6月,共有589所高校参评,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
水平评估有效提升了高校的本科教学质量,取得了显著成效,政府部门和高校对教学的投入力度明显加大,各高校的教学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据统计,2007年参加水平评估的198所高校,3年间在教学四项经费(本专科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的投入累计增长超过27%,学生人均占有教学设施设备数量增长33%[11]。对参评的171所高校1 000多名管理人员和专家进行的调查显示:100%的被调查者认为水平评估有利于高校发展;98%的被调查者认为进行水平评估促进了学校在教学经费上的投入,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95%的被调查者认为水平评估对高校学风建设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5]。
水平评估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带来了一些社会反响较强烈的问题。一是指标体系过于单一,用一个标准去评价所有高校,没有考虑到不同学校多样性发展的需要,制约了学校特色化发展;二是评估标准过于刚性和重视教学条件等硬件,学校出现了相互攀比和一些弄虚作假的现象;三是学校过于注重结果而轻视过程,跟着评估指标体系运转,以期赢得理想的评估结果[8]。
(四)第四阶段:合格评估(2009年至今)
在2008年水平评估落下帷幕之后,本科教学评估改革的重点首先放在了解决公众呼声最强烈、争议最集中的“用一个标准去评价所有高校”的问题上,大家围绕“分类评估”进行了大量探索[12]。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改进高校教学评估”。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要求,全面提高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教育部在总结以往本科教学评估经验的基础上,于2011年10月出台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中国特色“五位一体”的本科教学评估制度体系,即“以学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为主要内容”的教学评估制度[13]。其中,院校评估又分为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对未参加过教学工作评估的新建本科院校实行合格评估,对通过水平评估并且获得“合格”及以上结论的普通本科院校,以及参加合格评估获得“通过”结论的新建本科院校5年后须参加审核评估。新建本科院校由于大部分是从专科院校升级成为本科院校的,从事本科教学的时间较短,基础相对薄弱,对这些院校进行评估的主要目的是使其办学条件、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等基本达标。这一体系是教育部在总结以往评估模式利弊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的评估理论与实践而进行的一次重要变革和制度创新。
2011年12月教育部正式发布《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针对未参加过教学工作评估的各类新建本科院校”全面开展合格评估,并出台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2018年6月,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在全面总结合格评估工作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修订,并发布了《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14]。
在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上,合格评估共包含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教师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专业与课程建设、质量管理、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教学质量等7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和39个观测点(对民办高校増加了1个观测点)。合格评估开宗明义地提出“为国家把关、为学校服务”;强调“三个基本”,即“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得到保证”;强调高校是评估和质量保障的主体,引导高校经常开展自评自建工作,加强自身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合格评估的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3种。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已对200余所高校进行了合格评估[1]。
合格评估促进了新建本科院校的快速发展,使这些院校实现了“一个改善、五个转变”:师资和教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办学定位实现向“应用型”转变,专业结构实现向“需求导向”转变,培养方案实现向“产出导向”转变,师资队伍结构实现向“双能型”转变,质量评价实现向“两个满意度”转变——即学生对学习效果满意,用人单位对高校培养人才的质量满意[15]。
(五)第五阶段:审核评估(2013年至今)
2013年12月,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决定从2014年至2018年开展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要求凡参加水平评估获得“合格”及以上结论的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估,参加合格评估获得“通过”结论的新建本科院校,5年后须参加审核评估。审核评估强调“一坚持二突出三强化”,即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审核评估是在我国高等教育新形势下,总结已有评估经验,借鉴国外先进评估思想的基础上,提出的新型评估模式”[16]。审核评估有助于促进高校反思、借鉴和提升本科教学工作与质量[17]。审核评估是高校人才培养不同利益相关者共同就高校人才培养与教学工作进行诊断协商、梳理思路、查找问题和谋求改进之道。对有关高校进行审核评估,既符合国际高等教育评估发展趋势,又符合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发展现状,同时也反映了我国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迫切需要[18]。审核评估范围主要包括学校的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以及学校特色项目等“6+1”个项目,重点考察“五个度”[注]。审核评估结论采用写实性报告,不分等级,以淡化学校功利心态,强化内涵建设。评估报告内容强调“围绕审核重点对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总体情况作出判断和评价,同时明确学校教学工作值得肯定、需要改进和必须整改的方面”。
审核评估是在对当时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作出准确判断的情况下提出的,形成了一套体系完整的本科教学评估的中国方案、中国标准、中国经验、中国模式。它具有如下一些特点:一是指导思想明确,审核评估“一坚持二突出三强化”的指导思想非常明确;二是评估理念新颖,审核评估倡导“学生中心”“成果导向”和“持续改进”三大理念,经过十多年来的不断尝试,到现在已经被广泛接受,在未来仍会继续产生影响;三是评估标准合适,重点审核“五个度”,大家认为是非常合适的,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认可;四是操作性强,审核评估开发了一套具有世界领先水平、操作性极强的评估方法和技术;五是培训非常到位,在开展审核评估过程中,教育部评估中心与各地评估组织部门一手抓评估,一手抓培训,对评估专家和参评学校相关人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培训,对统一思想、推进评估工作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2013年,教育部评估中心对6所高校进行了审核评估试点。2014年起全面开展审核评估。截至2018年7月,全国共有560所高校参加了审核评估,其中由教育部评估中心组织实施的有143所高校(含地方委托评估的高校),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实施的有417所。据不完全统计,先后邀请了5 300余人次的专家参加了进校评估考察工作,其中两院院士60余人次,知名大学领导700余人次,海外知名专家100余人次;抽查、审阅了597 591份参评高校学生试卷(263所院校的统计),265 865份毕业论文或设计(264所院校的统计),听课看课12 878门次(261所院校的统计),走访10 983次高校教学和行政职能部门(273所院校的统计),深度访谈校领导、教学单位负责人37 067人次(244所院校的统计),召开了3 669次各种类型的座谈会(206所院校的统计)。通过这些深入系统的考察,评估专家对我国高校教学工作“问诊把脉”,帮助学校总结了教学工作经验,指出了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本科教学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审核评估体系完整、理念先进、标准得当、方案科学、组织有力、纪律严明、培训到位、成效显著,得到了高教战线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据对345位审核评估专家的调查发现,有71%的专家认为理念先进、方案科学,有72%的专家认为方式方法合理,有53%的专家认为效果明显。
审核评估明显促进了高等教育的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第一,审核评估首创性地提出了“五个度”的本科教学质量评估标准,并在审核评估中坚持学生中心、成果导向和持续改进的理念,不但很好地指导了国内的本科教学工作实践,而且在国际上产生了很好的反响。第二,通过审核评估,各高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本科教学中心地位,推动了高等教育教学理念更新;促进了高校内涵建设,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为学校推进本科教学改革指明了方向。第三,实行管办评分离,培育了第三方评估机构,促进了社会参与。第四,审核评估推动了本科教育跨省交流,促进了各省高等教育的特色发展。第五,完善了中国特色高等教育质量常态监测大数据平台。第六,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评估培训体系,由于培训到位,使得大家对审核评估的指导思想、理念、标准、模式、方法有了比较透彻的了解,有效推动了审核评估的开展。
尽管审核评估在许多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但也存在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地方。第一,内涵有待进一步拓展;第二,对未来的指引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第三,大数据分析在评估中的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第四,利益相关者的参与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第五,审核评估结果的公开力度以及对学校整改工作的检查、落实有待加强。
二、改革开放40年我国本科教学评估取得的主要成就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历经准备、探索试点、水平评估、合格评估、审核评估等五个阶段,在本科教学评估规模、评估理念、评估重点、国际影响力、第三方评估机构培育、高校质量保障主体意识与质量提升、评估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一)本科教学评估规模持续扩大,体系机制日趋完善,评估理念不断创新
在1994—2001年间,参与合格评估、优秀评估、随机性水平评估等三类评估的高校达254所;在2002—2008年间,参加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的高校达589所;2009年至今参加新一轮合格评估的高校达200余所;2013年至今参加审核评估的高校达600余所。随着本科教学评估的发展,参评高校规模在持续扩大。
1985年出台的《关于开展高等工程教育评估研究和试点工作的通知》,1988年出台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明确指出,高等教育评估试点工作要在本科教育中开展。1990年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则是中国第一部关于高等教育评估的法规。之后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政策文件,并在2011年明确提出要建立中国特色五位一体的本科教学评估体系。通过各类本科教学评估,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教学理念更新,提升了高等教育质量。
审核评估形成了一套体系完整的本科教学评估的中国方案、中国标准、中国经验、中国模式。近年来,许多国际著名大学的校长、高水平专家参加了我国的审核评估,均对审核评估的标准、程序和组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加拿大联邦政府总理教育顾问、圣玛丽大学校长科林·道兹教授认为:中国的审核评估“制度规范、标准科学、程序透明”。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副校长辛迪·范(Cindy Fan)教授认为:“中国开展的审核评估不仅对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产生直接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会对中国下一代高素质人才培养,对国家未来发展有重要且深远的影响,甚至会对世界高等教育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他认为“教育部评估中心在做一项伟大的工作,专业水准是世界一流的”。香港大学原副校长程介明教授在港报两次撰文高度评价中国的审核评估具有新意和深度,“五个度”帮助高校建“标尺”,树立“自画像”概念;建立起“质量标准、质量文化、保障机制”,并且“理念先进、移风易俗、影响深远”。日本高等教育学会原会长、东京大学金子元久教授认为:“中国审核评估‘五个度’标准和严谨的程序让人印象深刻,特别是把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作为重点评估是抓住了世界高等教育最重要的软肋,非常值得赞赏。”国际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联盟主席鲍比评价说:“中国采取的‘以学校为主体、以学生发展为本位’和‘分类评估、分类指导’的理念,以及‘以数据库为基础开展质量常态监测和发布质量报告’的做法在国际上都是先进的,为高等教育大国开展质量保障提供了优秀实践范例。”
(二)本科教学评估重点从具体教学活动走向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提出了本科教学评估的中国标准、中国方案,为我国加入华盛顿协议,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撑作用
在1994—2001年间开展的合格评估、优秀评估、随机性水平评估三类评估,以及水平评估、第二轮合格评估,其重点都放在了本科教学工作本身。到审核评估时,不仅评价高校具体的教学工作及环节,而且更重视强调评价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审核评估明确提出,要强化高校合理定位、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和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只有学校自身建立健全了内部质量保障制度和体系,其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才是有保证的。在指标体系设计上,审核评估正式把质量保障体系作为独立的审核项目,并在之下设置了质量标准、质量组织、质量监控、质量信息、质量反馈和质量改进等审核要素,这些方面构成了完整的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有利于引导并统领高校的质量保障实践。
我国本科教学评估经过40年的实践和理论探索,首创性地提出了“五个度”的本科教学质量评估标准,并在审核评估中坚持学生中心、成果导向和持续改进等理念,不但很好地指导了国内的工作实践,而且在国际上产生了很好的反响。2015年,教育部评估中心受俄罗斯国家公共认证中心正式邀请,首次用中国标准、中国专家、中国模式赴俄开展国际认证工作。2016年,欧盟教育、视听教学和文化执行署又主动邀请教育部评估中心合作开展欧盟“伊拉斯谟+”(Erasmus+)重大质量保障合作项目,参与欧盟、中国和俄罗斯三方联合专业认证及认证结果互认。这说明我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保障体系逐步得到国际认可,并在融入世界的过程中开始影响世界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保障活动。
(三)培育了第三方评估机构,促进了社会参与
20世纪90年代以来,北京、江苏、辽宁、云南、广东、上海、安徽等地先后成立了多家专业性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它们接受政府和用户的委托,开展各种类型的评估[4]。2013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办法》要求:“审核评估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与管办评分离相适应的评估工作组织体系,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的作用。”2015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强调:“必须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厘清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权责关系,构建三者之间良性互动机制,促进政府职能转变。”[19]根据文件要求,多数省市自治区在组织开展审核评估时,都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负责审核评估的具体实施。根据对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审核评估组织实施情况的统计,其中13个省市自治区由省高等教育评估院(中心)等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实施审核评估工作,逐步构建了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第三方评估工作组织体系。由此可见,通过审核评估,加大了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培育力度和社会参与学校人才培养过程和质量评估的力度。
由高水平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审核评估,在三个方面体现出了明显的优势。第一,落实管办评分离的原则,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起指导与协调作用,依据国家标准,主动履行对所辖高校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的职能;第三方评估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审核评估工作;学校根据审核评估范围和要求,组织开展自评工作,并完成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评估机构和学校的职责分工明确,各司其责。第二,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和专业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更加注重实证研究、专业规范和常态化制度建设,遵守独立性、权威性、保密性和透明性要求,更加强调评估者和被评高校的平等互动和深入交流,使得评估工作能够在更加公开公正公平的环境下开展。第三,审核评估的综合和叠加效应逐步得到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在组织审核评估的同时,往往还是省内高校本科专业评估、专业认证等工作的组织者,几项评估的同步运行,既有利于充分发挥高水平评估专家的作用,又可以将不同评估项目的评估数据、结果进行相互印证和对照,对保证学校填报数据的准确性、评估专家结论的客观性具有积极的保障作用。
(四)高校主体意识不断增强,促进本科教学提质增效,为推进本科教学改革指明了方向
在开展水平评估和合格评估时,高校参与评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不足;到进行审核评估时,高校的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有的高校强调“过去接受合格评估是为了生存,接受水平评估是为了声誉,而参加审核评估则是为了自我发展”[10]。有的参加过本科教学评估的专家认为:“水平评估时学校隐瞒问题,审核评估时学校自觉暴露问题和解决问题。”
通过合格评估、优秀评估、随机性水平评估等评估工作的开展,使高校端正了办学指导思想,促进了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了教学基本建设,明显改善了办学条件等;水平评估则使得政府部门和高校进一步加大了对教学的投入力度,使各高校的教学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全面开展的合格评估也促进了新建本科院校快速发展;审核评估则有效促进了高等教育的内涵发展,为学校推进本科教学改革指明了方向,对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也产生了非常积极的影响。
据对2013年至今开展审核评估的321所高校的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的梳理归纳(表1)可见:审核评估使学校的办学定位更加科学合理,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不断得到强化;高校人才强校战略力度空前,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高校本科教学投入不断加大,通过一系列举措深入细致地推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教学资源建设得到有力加强,促进了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推动学校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专业, 形成特色专业集群,促进了专业发展和内涵建设;推进了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教育的促进作用,积极探索新型教学模式;推动课堂教学革命,改革教学方法,提升了学生学习效果;强化了实践育人环节,把实践育人贯通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实效不断凸显;创新创业教育呈现出了“多点突破、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热情和活力空前高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得到加强,运行更加顺畅;学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不断提升。
表1 审核评估专家对321所高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评价
续表
根据对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的梳理,高校本科教学主要存在如下问题:(1)学校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目标的支撑性和落实度有待加强;(2)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有待加强;(3)师资队伍区域间、不同专业间都很不平衡,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4)专业结构不尽合理,动态调整机制尚未完全建立;(5)教师教学投入不足,课堂教学观念陈旧,教学模式单一,教学方法落后,教学效果不理想;(6)学校在服务学生全面综合发展方面有待加强;(7)质量保障体系不健全,质量监控反馈改进的闭环机制有待完善。这些问题以及一系列改进建议,既可以有效帮助学校发现本科教学工作中的不足,又为学校推进本科教学改革指明了方向,并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实现路径。各参评高校据此都制定了详细的整改计划。
(五)本科教学评估研究不断深入
多年来,我国学者对建构中国特色本科教学评估理论体系进行了不懈探索与研究。通过对2002—2018年间CNKI中国知网上发表的文献以“本科教学评估”为主题进行检索,可以发现在2008年前后我国本科教学评估研究达到一个高峰期(见图1);2013年本科教学评估研究又出现一个小高峰,这是因为当时正值审核评估开始实施,引起学界关注“本科教学评估”的又一高潮。
图1 1992—2018年间国内本科教学评估研究论文发表趋势
三、我国本科教学评估的不足之处与改进建议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贯彻落实“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要求,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必须针对存在问题加快推动本科教学评估的改革发展。
(一)进一步拓展评估的内涵
以往开展的各类评估活动都是对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评估。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对此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化,内涵需要进一步拓展。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教育的“一个根本任务”,就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两个重要标准”,即要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标准;抓好“三项基础性工作”,即要坚持办学正确政治方向,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在再次强调“四有好老师”的基础上,对青年学生提出“四点希望”,就是要爱国、励志、求真、力行。这深刻回答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旗帜鲜明地指出了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就是培养人,高等学校的根本标准就是立德树人的成效。有鉴于此,评估活动需要从本科教学拓展到本科教育,把涉及本科人才培养的主要环节、关键要素纳入其中,并突显高等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本科教育工作的根本标准。把本科教学拓展为本科教育,也更有利于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统筹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工作,形成合力,同时也呼应了新时代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育工作大会提出的创建一流本科教育的目标。
(二)进一步发挥评估的指引作用
过去40年来开展的本科教学评估,无论是首轮水平评估,还是合格评估、审核评估,其评估的重点都是对学校以往的教学工作及其成效做出判断,指引未来、引导学校未来发展的导向性略显不足。当前,我国正由高等教育大国向高等教育强国迈进。坚持以本为本,实现四个回归已成为高教战线的共识和共同行动。这就要求新时代本科教育评估不仅要着眼于对本科教育过去成效的评估,还要有战略眼光和前瞻意识,要更加突出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目标内涵,以评促强,追求卓越,推动高等教育强国建设和一流本科教育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在评估中的运用
目前的评估实践采用了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反映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行为的即时动态数据较少,对数据的深入挖掘和分析还不够,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与学的特征,目前还缺乏相应的审核要点和数据指标给予必要的支撑。新的本科教育评估应该更充分地考察学校是如何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服务本科教育,促进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改革,以及如何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本科教育质量的动态监测,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将状态数据与学校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实时、动态数据结合起来,更充分地应用大数据技术对本科教育进行评估,助力学校建立更加健全的本科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评估结果的应用
专家进校评估不是结束,只是学校持续改进的开始。专家组进行评估之后的整改提高是学校持续改进、提升本科教育质量的重要一环。各类评估虽然强调评估后的整改工作,强调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对评估学校的整改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并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招生规模、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予以充分考虑,促进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但就整体而言,在评估过程中,对学校整改的指导与检查工作以及整改落实的激励政策还不够到位,有待进一步强化。应将专家组评估报告在校内或在教育系统内部网站范围内公开,同时,强化对学校评估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将学校整改结果与对学校的资源配置、绩效考核挂钩,利用整改结果反映学校评估效果,从而加强评估结果对学校本科教育质量提升的导向作用。
(五)进一步加强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认定评估并落实管办评分离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陆续成立了多家专业性的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尤其在开展审核评估时,加大了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培育力度和社会参与学校人才培养过程和质量评估的力度。但是,有的省份或者第三方评估机构还存在组织不到位、不规范、管理不严格等问题,缺乏对第三方评估机构资质的认定和评估。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资质认定和评估,并由教育部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组织实施。
(六)进一步提升利益相关者的参与程度
各类评估虽然强调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参与,但具体落实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一是要强化学生的参与。应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方法,调查、分析学生的学习经历和感知的课堂学习环境,了解他们对学校本科教育的满意度和认可度,进一步推动学生中心理念的落地。二是要强化社会行业参与。在以往进行的各类评估中,来自行业部门的专家少,有的甚至没有。新的本科教育评估应增加来自行业、企业和社会用人单位的专家,至少能够保证有1位高等教育系统外部的专家参加,着力形成多方参与、多维评价的机制。
(七)进一步满足分类指导的需求
为避免千校一面,审核评估强调“用学校自己的尺子量自己”,效果很明显,可以促进学校的多样化发展,也有利于学校考察自身的纵向发展情况。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校关注点不一样,例如应用型本科院校关注双师双能型教师,“双一流”高校更加关注国际化交流,但审核评估对所有高校采用相同的审核评估范围和评估要素,没有根据高校的类型、层次设计不同的审核评估范围,不利于分类指导。通过审核评估,发现各高校在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上都有许多典型经验,但是后续的总结宣传推广工作做的还不够。此外有个别省市希望通过评估对学校教育工作水平做出横向比较,两者如何兼顾,需要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