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督厅函〔2024〕17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3—2024学年校院两级本科教学质量年报编制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报编制
(一)编制要求
各牵头单位应在充分分析和认真总结提炼的基础上,紧扣本科教学工作,分析教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撰写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全面展示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状况,具体要求如下:
1.报告内容。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八部分。报告内容要求详略得当、表述规范,字数不超过1.5万字。其中在“需要解决问题”部分,需阐述我校审核评估自查有关问题整改建设的进展情况。
2.数据口径。年报中涉及数据的统计时间应与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时间节点保持一致。报告中各项数据信息要求准确无误,数据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应与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第二类)》保持一致。
3.格式规范。严格按照格式要求撰写,要采用表格、图片、附表等形式作为支撑说明,直观反映本科教育教学基本状态、特色和亮点。
4.任务分工。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由党政办公室、人事处、学生工作部、教务处、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招生就业处、计划财务处等相关牵头单位完成二级标题相应内容的撰写及整改进展情况,具体分工见《四川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框架及分工》(附件1)。
(二)时间节点
11月6日前,各撰写单位确定年报撰写人,并加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企业微信工作群。
11月10日前,各牵头单位完成负责内容的撰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发送至邮箱:dd_2022@126.com。
11月12日前,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汇编并作形式审查后,向相关单位进行反馈,组织相关牵头单位进行修改完善;
11月15日前,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与监测数据经学校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一并上报教育部。
12月5日,学校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二、院级本科教学质量年报编制
(一)编制要求
1.报告内容。举办有本科专业的教学单位编制院级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主要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学生学习效果等内容。学院质量报告在突出本科教学工作特色、亮点和经验的同时,应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体现对上一学年问题整改的措施和成效。
2.数据口径。学院质量报告涉及数据的统计时间与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时间节点保持一致,同时注重加强与近两学年各类数据的比较研究,以反映学院教学质量发展动态趋势。报告中各项数据信息要求准确无误,数据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学院及专业状态数据可在学校数据采集监测平台“报告及仪表盘”和“数据清单”栏目中查阅。
3.格式规范。学院质量报告结构以及格式要求见《XXX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附件2)。
(二)时间节点
12月20日前,学院完成年度质量报告的编制,并在院内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告。
12月31日前,学院质量报告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将院长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报送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教学督导科。
三、其他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报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安排,通过年报的编制,对本科教学质量进行全面梳理和客观分析,发现问题和不足,从而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改进,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省教育厅将对各校报告的编制发布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教育部将就各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的主要内容完整性、支撑数据准确性、编制发布时效性和在学校门户网发布情况进行网络复核。
(二)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学校对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人才培养质量情况评估的重要依据,学校将对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进行汇编,送学校校级领导、校级教学督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并根据学院年报的编制情况及持续改进情况开展专项督导。
(三)工作联系人:卢老师、杨老师,电话:028-84769676。
特此通知。
附件:
1.四川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框架及分工
2.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参考模板)
(以上附件请在企业微信工作群下载)
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