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专业认证持续改进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9日     来源:     查看:184

校内各有关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办法(2023版)》和《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指南(试行)》等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已通过认证专业扎实做好持续改进工作,持续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现将专业认证持续改进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师范类专业

(一)工作任务

1. 所有通过认证专业提交年度报备材料根据《认证报告》和《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专业在认证有效期内需每年将本年度修订和完善的支撑毕业要求达成的课程教学材料、评价机制制度文件,面向产出开展的评价活动、评价结果、以及依据评价结果进行持续改进等原始材料(无需总结情况报告),提交相关认证机构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类别

具体要求

说明

1.本年度按照面向产出要求修订的制度文件

1)培养方案;

2)各门课程教学大纲;

3)产出评价制度文件;

均需附修订时间及修订情况说明

2.本年度按照面向产出制度文件开展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的有关材料

1)课程教学大纲;

2)课程教学考核材料;

3)课程本年度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包括课程目标、课程目标与指标点的对应关系、评分标准、评价方法,评价依据和评价结果及明确具体的针对性改进措施等)。

1)仅需报备当年度评价课程(在一个评价周期内覆盖所有课程即可);

2)每门课程一个文件包(上传系统时统一为1个PDF格式文件,包括课程教学大纲、考核材料、达成评价报告等)

3.年度报备资料清单目录(格式见附件1)

1)制度文件目录(制度包括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评价制度等);

2)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资料目录等

在认证有效期内,报备的资料清单连续排序

报备说明

报备材料时间范围2023-2024学年度的2个学期通过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将有关原始文件材料统一打包编号上传,建议使用网盘链接地址方式。

    2. 2022年通过的数学与应用数学、教育技术学专业提交中期改进材料

    根据相关要求,中期审核的主要形式为审核专业提交的整改工作方案、年度报备材料及持续改进证据清单。专业须根据《认证报告》和《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成效进行全面核查,形成持续改进证据清单,具体要求如下:

    (1)梳理三年来提交的年度报备材料内容包括:专业近三年修订的面向产出有关制度文件;近三年每年按照培养方案开出的课程清单、开展课程质量评价的课程清单、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和每门必修课程随机抽取的某一学生一套课程评价原始材料。

    (2)提交《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证据清单》及支撑材料。专业重点针对认证报告中提出的“主线”“底线”方面存在的问题,以证据清单的形式,如实证明支撑毕业要求的课程教学体系的整改情况和面向产出的内部评价机制的完善及运行情况,无需按每个指标项描述,并对应清单分项提供佐证和支撑材料(见附件2)。对应清单分类分项打包证据形成以下三个支撑材料包:

    ——产出主线改进证据主要包括“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和“课程教学大纲”四个方面

    ——评价底线改进证据主要包括“评价机制与制度文件”“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三个方面。其中课程评价材料包括培养方案中全部必修课程教学大纲以及每门课程一位学生课程过程性与结果性考核材料抽样、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分析报告。

    ——其它主要问题改进证据支撑材料有交叉的,或与年度报备材料有重复的,可用“见……”方式处理。

    3. 2024年通过的特殊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体育教育、美术学专业提交整改工作方案

1)提交《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对认证报告的主要问题、改进目标、措施以及计划,具体模板见附件3。

2)开展整改工作专业对认证报告指出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重点研究专业在面向产出评价机制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健全面向产出的制度文件,特别是建立完善产出评价的运行机制和分类评价方法,明确质量监控主体责任,面向所有课程开展能力导向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有效促进毕业要求的达成。

    (二)时间节点

2024年12月16日前,各相关学院完成相关材料准备,并邀请校内外专家对拟报送材料进行指导后,以专业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至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1月1日前,学校组织专人进行形式审查并返回完善意见和盖校章的有关材料。

2025年1月10日前,各学院根据审核意见,完善相关材料,由学院自行提交至认证系统。

    二、工程教育专业

    (一)工作任务

    根据环境工程专业《认证报告》,根据每年度报备的持续改进情况,撰写持续改进情况报告。报告应重点描述针对《认证报告》中“存在问题及关注项”的改进措施和取得成效,以及专业建立、完善和落实面向产出内部评价机制的情况,并按要求附各年度开展评价的原始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 提交本年度报备材料

    专业将本年度修订和完善的面向产出评价机制的制度文件、面向产出开展的评价活动、评价结果、以及依据评价结果进行持续改进等原始材料提交认证系统报备,包括:

    (1)本年度按照面向产出要求修订的制度文件(若无修订,可不提供,但需注明;若有修订,需附修订时间及修订情况说明):培养方案;各类课程教学大纲;有关产出评价机制的文件。

    (2)本年度按照面向产出评价机制的要求,开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有关材料。仅需报备当年度评价课程(在一个评价周期内覆盖所有课程即可),每门课程一个文件包,包括: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考核材料;课程本年度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

    (3)提供年度报备材料清单。

2. 提交《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及附件材料

根据相关要求,专业应在有效期第三年年底前,根据每年度报备的持续改进情况,提交《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附件4)及附件材料,主要包括:

1)提交《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重点从“专业情况简介”“本轮认证提出的问题、关注项及改进情况”“面向产出的内部评价机制的完善和运行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改进情况”等方面进行撰写。

2)提供相关附件根据每年度报备的原始材料,提供:分年度提供近三年修订的面向产出有关制度文件,包括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产出评价制度文件等有关原始文档(需标注修订时间);近三年每年开展课程质量评价的课程清单;分年度提供1-2门课程的原始评价材料,包括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包括课程目标、课程目标与指标点的对应关系、评分标准、评价方法,评价依据和评价结果等)及评价过程的原始记录文档(包括学生作业题目、实验指导书、空白试卷、试卷审批单及答案和评分标准等各考核形式的原始材料)。

    (二)时间节点

2024年12月9日前,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完成相关材料准备,并邀请校内外专家对拟报送材料进行指导后,提交相关材料至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16日前,学校组织专人对报备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返回完善意见和盖校章的有关材料。

2024年12月31日前,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根据审核意见,完善相关材料,由学院自行提交至认证系统。

    三、其他

    (一)学院要高度重视认证专业持续改进工作,积极组织实施和明确分工,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扎实推进,高质量完成专业认证整改工作。

    (二)所有材料均以专业为单位打包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韩杰、周磊,联系电话:028-84769677。

    特此通知。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年度报备资料目录

    2.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证据清单

    3.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

    4.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

 

 

                      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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